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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时,挽住男友胳膊,一股安全感涌起心头,犹如漂泊在汪洋大海里找到救生艇一样,安心,放心,平定。林雪微小动作,周启仁能铭记于心,他懂得一个道理:有些事情错过了,就是失去了,所以这一次,他怎样也不会放手。爷爷奶奶喜欢热闹,周爸爸决定舞会在大宅举行。林雪第一次参加豪华型派对,傻眼,愣怔良久。林雪,爸爸是美国白人医生,mama是拥有两份一华裔血统的律师,家族环境富裕。父母是虔诚基督徒,性情温和,平日生活朴素,喜欢做义工,帮助有需要的人,他们经常教育林雪以善,以诚,友好待人,与父母相处点滴时光,圣经是林雪听到最多的字眼,如唐僧般地在耳边念经,有时候,她会调皮地借故外出,耳朵需要清静,大脑需要空气。“小雪,给你樱桃汽水”周启仁递给林雪晶莹水晶杯,杯内淡黄气泡液体,与大宅内灯光相映,柔和而舒适,很是喜欢。大宅做了简单而高雅的布置,蕾丝边素白与粉红相结合衬布覆盖大厅楼梯,餐桌,红色古典欧式沙发与椅子在休憩处,格外引人注目。宴会为客人提供饕餮盛宴,单单扒类品种不下10种,各种酒水走高档路线,水是法国著名品牌矿物气泡水,宴会红酒出自周家酒庄,听周启仁说过,他们家产的酒在高端市场很销量,今日亲眼所目,亲耳所闻,蓝眼珠子左右走动,生怕放过任何一处,这种场合,林雪并不讨厌,也并不喜欢,这种的一切可以帮助多少第三世界国家的人,哪怕是这里的一个面包,你把它送到非洲小孩童手里,他会露出白洁的牙齿,微笑地说“谢谢”林雪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宴会,既然父母是美国高薪阶层,家里都不会这般开席。林雪将目光收回来,她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失落地小口饮汽水。周启仁轻拍林雪肩膀“我知道你不喜欢这种舞会,坚持多待会儿,我送你房间”“说过算话”林雪低声地说。爷爷奶奶与陈莹迎面走过来,陈莹眯起眼睛打量我全身上下,得意地笑了笑,一种没有声音只有动作的笑容,更容易让人产生厌恶感。“小雪,这身衣服真好看”奶奶说林雪没来得及回答,字压在舌尖底时,在旁的陈莹发话“奶奶,林小姐,你们看我今天穿的礼服,是仁哥挑选的,好看吗?我个人很是喜欢”张开薄薄的小嘴唇,笑意满盈,嚣张气焰直迫林雪。这丫头不开窍,周启仁喜欢大度的女人,争锋相对,只会徒赠他的厌恶。我低头笑了笑,仰面向前,和悦地说“我当然知道,因为这是小仁与我一起挑选的,你很是喜欢,那就是好”陈莹拉下笑盈盈的脸,眼睛翻白,小嘴不满地向上提,爷爷奶奶为了化解这一尴尬,岔开话题。爷爷眼睛放在前方,挥手示意,高兴地说“儿子!”我转头一看,身穿高雅白衬衫与黑色高级订制西装的中老年男人,缓缓从人群中走过来,他拥抱奶奶问好,目光短短地瞄了我一眼,随后收回,对旁边周启仁说“小仁,不向爸爸介绍你的朋友?”周启仁拉着我的手,说“这位美丽的女子叫林雪,我的女朋友,将来的妻子”What我惊讶地望着周启仁,这是哪出戏?最要命的是周爸爸黑色眸子产生丝微变化,如刀子般锐利,生怕剜伤,我往周启仁身边紧靠,手更是不自觉地抖擞,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害怕,惊慌。或许一切来得突然,我很惊慌;或许一切来得绝望,我很害怕。周爸爸露出职业笑容,示意管家拿红酒过来,他拿起一杯对我说“今天是家父与家母的金婚纪念日,很高兴认识林小姐,我敬你一杯”我接过酒杯,红色液体不停地沿着透明杯身晃动,阵阵酒香扑鼻而来,清淡天然的葡萄味,本应提神醒脑,心旷神怡,我却头脑发昏,恶心作呕,没有错,我对酒精过敏,并且我很讨厌喝酒的男人,即使是一杯也不行。周启仁修长节骨分明指尖接过酒杯“我喝不了酒,爸爸这杯先记着,找天我还你”周爸爸想着儿子几年前突然说不喝酒,原由就在此了。周爸爸露出皎洁笑容,面部没有过多表情,淡淡地说了一句“也好”这小子越来越像年轻时的自己,俗语有句话,无冤不成父子。现眼报,周爸爸年轻时,也有轻狂的一面。在教育与培养儿子方面,周爸爸倾尽心血,希望儿子少走弯路,在商界里,婚姻就是踏脚石,能帮助你走得更远,走得更稳。如今你的女友,丝毫看不出贤内助的潜质,我是不会同意你的选择“林小姐,今晚玩得尽兴一点”“好的,周伯父”林雪回道。“小仁,爸爸要去忙活,你跟着来”周爸爸与周启仁向前走去别一个人群中去。林雪心有不舍目送周启仁离开,这个时候她希望周启仁在身边,过去太过依赖他,早知道会有这一天,就少依赖他一点。爷爷奶奶与陈莹忙着接待其他宾客,而我?坐在角落的红色沙发上小息着,本来爷爷奶奶邀请我一道去的,大宅明亮灯光,刺激我的蓝眼珠,手揉着额头,脑子含糊不清,奇怪地像在做梦,迷惘地像走失了路,手心不断冒出热潮,身体暗示不能再站着,我努力地装作无恙,挤出自然语音,婉言地借故坐到一边去。红沙发上只有我一个,其它宾客都往舞池里跳舞,应酬聊天,斜对面,我定眼注视周启仁,何等新鲜。这一面的周启仁,我从来没有见过,当了她六年的女朋友,我第一次看见他运筹帷幄的样子,认真的男人真帅,回去后要狠狠地给他一个法式湿吻,我掩手偷笑,甜兮兮地感觉油然而生。正当我陶醉时,一把清脆的孩子声传到耳边“mama,mama!”我转头一望,没有人呢?一只小手拉了拉裙角,我底头俯视,一个身穿英伦格子精致小西服的黑发男孩,眼睛睁得圆圆,定住盯着我,高兴地喊。这孩子个子不高,目测7岁人儿,我哪来这么大的孩子?细看几眼,怪眼熟,在哪里见过,我苦恼之际,孩子扑上来,双手挽住脖子“mama,你去哪?小哲很想你”小哲?那天晕倒在地的小孩-李哲。我暗地自嘲,如果早点结婚,或许已经成为人家的mama了,只可惜,上帝还没有安排,我只有默默地等候。我抚摩小孩子油亮的蘑菇头,亲切问道“小哲,乖,你mama去哪了?”小哲嘟起小嘴,黑珠子盯紧眼跟前的我,生怕我消失不见,丢下他不管。“你就是mama呀”小哲哭着回道。“。。。。”我头皮发麻,一片茫然,怎样做才能不伤小孩的心?谁来救我?我四处张望,没有发现孩子爸爸似的人物。小哲手袖擦鼻涕擦眼泪,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人非草木,我抱起他,亲了亲他的小脸蛋“来,跟姨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