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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诗绫问。“我们公司参加了节目制作,你直接进盲选分班赛,不用浪费时间去海选。”叶诗绫有点不自在,试探地问:“这样算不算走后门?”“不算,大家花钱办节目本来就是为了捧自己人,这个节目算好的了。”“……”她竟无言以对。阳光娱乐没有录音棚,他们要去别的公司。上车后,叶诗绫和周大伟坐后座,前面是司机和周媛。周大伟对司机说:“去星星影视。”叶诗绫惊讶:“星星?”“嗯。”周大伟以为她不了解星星影视,跟她科普——星星影视前身是唱片公司,唱片业衰败后就改组了,但仍然保有国内最好的录音棚,现在主要用于影视配音。但星星影视自己的需求并不大,于是常年租借给别的团队和公司。叶诗绫点头,其实她了解这些。她惊讶的不是去影视公司,而是去星星——星星也是穆氏的产业。穆氏有三个品牌,天明、明日、星星,天明主实业,明日主地产,星星主文娱。穆氏虽大,却远没有只手遮天,但她怎么来来去去都在和它打交道?周大伟在刷微博——例行公事,看有没有圈内八卦和新闻。刷着刷着,他叫道:“卧槽!”叶诗绫看过去。他马上把手机凑到叶诗绫面前,艳羡道:“昨晚有人在明日广场刷了两百万!这是买了多少东西啊!!!”叶诗绫:“……”她往屏幕上一瞟,看到一张照片,是昨天那个商场经理和他带的工作人员。她心里一紧,瞪大眼,找到了她的侧影和穆晗的背影——在角落里,不是很明显,应该不会被认出来……吧?她瞟了眼腕表,心虚地用另一只手将表盘盖住。刷两百万算什么?今早还送了三百多万的表呢,就两件,昨天那一百多万好歹把她的衣帽间和梳妆台塞到半满了。“这是哪个网站?”她小声问。“微博——哦不,公众号。”胖子把手机给她,她一看,是微信公众号页面,关闭文章后是微博页面。原来是“泓城资讯”这个公众号编辑了新闻,又转到了同样叫“泓城资讯”的微博上。不管微博还是公众号,关注“泓城资讯”的都是泓城本地人,而且会关注这种账号的人本身就少,特别是微博,泓城资讯总共只有几万粉丝,这条微博也就十几条评论和转发,都在惊叹土豪的大手笔。她放下心来,把手机还给胖子。胖子说:“肯定是哪个千金小姐受了情伤,于是化悲愤为shopping……哎,有钱真好。”叶诗绫:“……”*穆晗沉浸在工作中,手机响起。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戴上耳机、接通电话,然后推开座椅站起,转身走到窗边,伸手捏了捏脖子。“干嘛呢?”耳机里问。“工作。”穆晗淡淡地说,抬起手看表,准备打完这个电话就联系叶诗绫吃午饭。“你哪天不工作?赚钱赚习惯了,是不是都不会花钱了?三个小时花两百万,你也好意思?”“嗯?”穆晗表示出疑惑。“你昨儿带弟妹去逛街了吧?”穆晗懂他在说什么了,虽然金额有点出入,但是,“你怎么知道的?”“都上本地新闻了。”“啧。”穆晗烦躁。“放心,你和弟妹没露脸,但我对你太熟了,一眼就认了出来。”电话对面是穆晗多年好友成辙,是他婚礼的唯一伴郎,可见两人交情。这么铁的关系,成辙自认为对穆晗很了解,但在穆晗和叶诗绫结婚这件事上,他却有很多疑问。穆晗是在两年前接手穆氏的,当时穆老爷子病逝,穆正德将穆氏视作囊中物,穆晗能坐稳位置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艰辛。最明显的就是拼命工作,别说什么逛街了,去年一整年大半时间都住在公司里,今年一开年突然去相亲,成辙还以为他想通过联姻找助力,结果叶家……说难听点就是登月扶贫,哪能对他有什么帮助。“结婚对人的影响这么大吗,工作狂居然舍得逛街?”他问。穆晗淡淡地说:“哪个男人不陪老婆逛街?”成辙沉默了。要真去统计,肯定不是所有男人都陪老婆逛街的,而且逛街这种事对男人来说就是折磨,他又不是没陪过!但穆晗这话听起来,好像乐在其中?只有一个解释了,因为他老婆是叶诗绫,换个人当他老婆,他不一定有这个耐心。“你也没认识她多久,别告诉我你情根深种了。”“挺久了。”穆晗说。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评论区有红包掉落哦~☆、第13章成辙想,三个月算哪门子久?难道穆晗的意思是一眼万年?那三个月的确挺久了。他压抑住八卦的热情,用关心的口吻问:“兄弟,你这是相亲相了个真爱?”“真爱是,但不是相亲相到的。”“诶?卧槽!”成辙终于明白过来,敢情那句“挺久了”不是指从相亲到现在?他顿时来了精神,很有求知欲地问:“你们早就认识了?咱俩这么铁的关系你居然没说过?”“和你不熟。”穆晗挂了电话。*叶诗绫和胖子到录音棚时,还没到和制作人约定的时间。胖子估计对方会踩点到,就算迟到他也不能说什么,对叶诗绫说:“你先开嗓,熟悉一下设备。”叶诗绫点头。她在音乐学院时,曾去声乐系旁听,唱歌的基本技巧都懂,但平时忙着练琴,根本没时间练习,也不知道唱歌能不能听……上高中时,同学说她的嗓音很特别,她当时是在两种截然不同的音色间转换,自然特别,但好不好听她不知道。有一次,当过歌手的舅舅听到她唱歌,说她嗓子好,可以吃这碗饭。可是那么多年过去了,嗓音应该有变化吧?现在她的歌声还能听吗?叶诗绫独自在录音棚里待了会儿,外面的门打开,周大伟带着几个人走进来。她急忙出去。周大伟说:“来,认识一下刘老师。”“刘老师好。”叶诗绫对着被簇拥在中间的男人鞠躬。男人很瘦,四五十岁的样子,头发垂到肩膀,乱糟糟地披散着。他穿着皱巴巴的T恤和工装裤,腰上挂着几根金属链子,很是不修边幅,也可以说是艺术家的气质。男人叫刘峰,年轻时是歌手,曾红极一时。他自己会作词作曲,有两首传唱了二十多年的经典歌曲,已经写进流行音乐史。他红的年代,流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