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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回店里去。之前方婷说的那个吴总的饭局,应该挺重要的吧。他却不愿意,带她去附近一家商场的美食城里吃午饭。吃完饭坐电梯下楼的时候,因为人流多,两人被迫在中间楼层先下来,让后面的人出去。程诺发现这一层是电玩城,宗朗就不走了,非要拉她去玩。程诺不愿意,她长这么大,还没进过电玩城,小时候是没机会,长大了是没时间。而且她也不是那种能闹的性子,总觉得这样的地方,不适合她。宗朗道:“我好久没玩了,就当是陪陪我吧。”程诺想都快三十岁的大男人了,怎么还爱玩这个呢,可是人已经被他拉进了门,反驳也没用了。宗朗去吧台换了币,问她要玩什么。程诺望了一圈,这个电玩城很大,所见都是年轻人,或是家长带着小朋友。像他们俩这样,一把年纪还独自来玩的,很少。“我不会玩。”她道。他牵着她的手往里走,“我教你。”入口处是整排整排的夹娃娃机,这个程诺倒是玩过的。宗朗见她往那边看,就牵她过去。其中一台里,摆着海绵宝宝公仔。程诺喜欢,投了币,试着夹,夹了七八次,每次都在最后关头滑掉。程诺放弃,不想玩了。宗朗帮她投币,“继续啊,我保证,最多再玩三次,你一定能夹到。”程诺不信,“真的?”宗朗笑,“相信我。”于是程诺继续,本是想用事实证明他的保证不可靠。第一次,滑了,第二次滑了,第三次,公仔竟然准确无误地落进了投递口。“啊!夹到了、真的夹到了!”努力多次终于得到的喜悦让她欢呼,拿出公仔抱在怀里。不可置信地问宗朗,“你怎么知道三次一定能夹到的?”宗朗神秘地凑近她,“其实我有特异功能,能预知未来。”程诺白了他一眼,知道被他骗了,只是凑巧而已。可仍然很开心。宗朗又带她去玩其它游戏,程诺刚开始还拘谨着,渐渐就投入进去。赢的时候会欢呼,会开心地向他显摆战利品。宗朗一直跟在旁边看着,负责拿战利品和塞游戏币。他发现,程诺其实是很容易满足的人,一点点喜悦就足以让她开怀。看着她的笑脸,他眼里不自觉染上温柔。他的姑娘啊,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快乐、无忧,不必去尝试人世间的每种味道。从电玩城出来,宗朗手里抱着一堆娃娃,全都堆在了车后座。看到那么多娃娃,程诺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玩的太嗨了,都忘记宗朗一直跟着身后。他好像什么也没玩。不过很开心,她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好像是大学时,才跟林以安谈恋爱那会,也曾这么放松地开怀过。离婚以后,她以为自己再不会快乐了。可宗朗这么轻易地就推翻了她的自以为。虽然短暂,但刚才,她确实是忘了一切,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游戏中。她转头看他,很认真地,说谢谢。宗朗摘下刚戴上的墨镜,凑过来索吻。“不要光嘴上说,来点实际的。”程诺转过头避开,发觉他的脸皮是越来越厚了。宗朗笑起来,问她:“现在陪我去买衣服?”程诺说行。这里她不熟,就跟着他走。原以为他会去商场,没想到却带着她进了一条地下街,人流很旺,程诺进几家店看了看,价格也很亲民,是她能承受得起的范围。这里男装店不多,好在宗朗的身材是标准的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程诺帮他挑了身烟灰色的呢大衣,配浅色裤子,穿着精神又不会太正式,很适合参加婚礼。替他选完,程诺看了眼时间,怕回去赶不上轮渡。宗朗道:“想逛就逛,再晚我都保证能让你回到家。”“真的?”宗朗笑道:“我什么时候骗过你。”程诺想,既然如此那就顺便买两件吧,省得下回再跑一趟,便逛进了一家女装店。她以前很少买衣服,从小养成的习惯,总觉得不是必要的东西,能不买就不买。衣服够穿就行,太多了反而占地。所以这次也只准备买件羽绒服或是棉衣,配两件打底的线衣和裤子。天气还不是那么冷,羽绒服还没上新,店里最多的是呢大衣。各种款式让人眼花撩乱,她转了一圈,没找到合适的羽绒服,却看中了一件灰色格子的大衣。营业员见状,怂恿她试试。程诺看了眼标价,竟然要一千多。营业员忙说店里做活动,两件八五折。程诺摇摇头,准备换一家店逛。宗朗却站过来,将那件衣服拿到她身上比试,“你穿着应该很好看,试试吧。”营业员也劝,“您男朋友眼光真好,就试试吧,这已经是最后一件了。”程诺小声地反驳说不是男朋友,也不知道店员听见没有。宗朗却是给了店员一个赞赏的目光。接过程诺手里的包,将大衣塞给她。程诺只能去试,试完出来,对着镜子照了照,宽松的款式,更显得她娇小,颜色也很衬肤色。她的确是喜欢这件大衣,要不是价格贵,肯定会买的。宗朗问她:“喜欢吗?”她违心地摇头,进更衣间,换了下来。出来时交给店员,店员却道:“您稍等,我给您装好。”程诺忙道:“不好意思,我不买。”店员指向宗朗,“可是您男朋友已经买过单了呀。”程诺看向宗朗,心里莫名的不安。可能是因为店员口中的男朋友三个字,也可能是因为,送衣服这种事,太过亲近了。店员动作迅速地装好了袋,交给她。程诺才发现,不止她挑的这件,还有一件粉红色的短款大衣。店员解释道:“因为两件八五折,所以您男朋友多挑了一件呢。眼光真好,这件也很适合您呢。”程诺不语,在袋子里找到小票,看了眼价格。rou疼的很。出了店,程诺没再逛其它的了,她打算下次自己一个人来。宗朗帮她提着袋子,发觉了她的不对劲。“怎么了?是不喜欢那件吗?”程诺摇头,拿出手机。宗朗看到她打开微信,点了他的头像。然后,给他转帐。不多不少,正是他刚才付款的数额。他脚下顿住。他只是想给她买件衣服,怕太贵她不能接受才特意来的这里,可她仍要撇得那么清楚。程诺走在前面,为刚才转出去的钱rou疼。小两千呢,买什么不好,买件粉红色的大衣,她又不是十八岁,直男癌的审美真是不可理喻。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朗哥要开船,呜呜呜~第34章有妖怪(捉虫)出了地下街,宗朗打了个电话,没再回店里,直接开车回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