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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的离开也只在几个月之前吧,但是心里面觉得,已经有几个世纪那么久了,久到光头提起雁子,他居然疲惫的连感慨都没有了。岳峰伸手捏了捏眉心:“不提这个,光头,我找你有事,大事。我记得你以前跑工程,广西去的多,白道黑道的朋友都认识一些,能帮我打听个人吗?”光头挺爽快:“这还不小意思,谁啊?”“一个叫石嘉信的。”光头嗯了一声:“还有呢,多给点信息啊。”“男的,二十六七岁吧。”“还有呢?”“没了。”光头想了想:“只有个名字啊,这有点难度啊。”岳峰忽然又想起什么:“对了,他有个女朋友叫尤思。我听说两人之前是大学同学,你如果关系通的到的话,到学校里查查以前的毕业生记录,应该会有头绪的。”这个信息蛮关键,光头的语气轻松起来:“这样就不难了,一个人难找,说不定有重名,两个人,又是大学同学,这个范围就小多了。急不急啊?”“急,救命的大事,原因以后再说,越快越好,拜托了。”放下电话,岳峰抬头去看季棠棠,夕阳的余晖抚在她面上,轮廓显得尤其柔美。岳峰轻声跟她说话:“棠棠,我知道,不管是你,还是你mama,都不希望重新回到八万大山,可是你现在这样,除了盛家,我真的想不到其它出路了。老话说一物降一物,盛家能跟秦家分庭抗礼那么多年,一定是有点本事的,或许找到石嘉信,让他带咱们去趟八万大山,就能把你给治好了,说不定……说不定连对付秦家的法子都有了……”他说着说着声音就低下去了,盛家这条道,尽头是吉是凶,他还真是不敢保证,但即便是“绝路”,总也还是条路吧,到底比困死在原地的强。不是有句老话叫绝处逢生吗?他轻轻覆住季棠棠的手:“棠棠,你说呢?”季棠棠没有看他,她另一只手举起一根蒲公英,鼓起腮帮子使劲吹了一口,白色的絮絮分成好多蓬,飘飘荡荡的,很快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岳峰叹了口气,想起老鬼叮嘱他换SIM卡的话,掏出手机,先把原卡的号码转存到手机里,转到一半时,过眼看到一个号码,是座机,但是有两次通话,终于想起来这是神棍打的。岳峰忽然就想念起神棍来。这个明明没什么本事但是总是误打误撞解棠棠燃眉之急的神棍,现在在哪儿呢?如果他在的话,事情会不会有转机?111、第②?章神棍是个很奇怪,但是跟他接触之后,你又会自然而然接受这种奇怪,并且不想去探究其个中原因的人。普通人的离经叛道或者放荡不羁,其持续期最多几年的时间,然后就老老实实回归娶妻生子政治经济吃喝拉撒日复一日,神棍不同,他背着他的一麻袋所谓“人生经历”,南到北,西到东,勇往直前二十年,毫无收山迹象。岳峰初见神棍的前五分钟,就认为他是个怪人,五分钟之后直到现在,都只给他一个形容词——有病。不过有病并不妨碍他去交神棍这个朋友,因为这个人有病同时,兼具其它优点,比如叽喳解闷、插科打诨、歪打正着解决疑难问题、耐打击、没有过夜气、不管怎么被吼被训改天见了面仍旧笑嘻嘻形同弥勒转世……所以慢慢的,岳峰他们也就习惯了社交圈中始终有这一号人物所在的位置,神棍经常出入人迹罕至区域,十天半月回正常人居住点调节个一天半天,除了扣扣号,他没有任何其它现代联系方式,而扣扣号的申请初衷还不是为了跟朋友保持联系——是为了打连连看方便结对。岳峰有一次跟毛哥聊起神棍:“你说这人不结婚,也没什么朋友,老钻在穷乡僻壤,耗子都遇不到一个,他真就一点都不闷吗?”毛哥当时正在泡茶,他举起茶杯晃了晃,试图用尕奈达不到沸点的开水晃开茶叶丝,然后杯子一放,盯着旅馆外头路过的大群牦牛,说了句:“他寂寞。”岳峰当场就笑喷了,毛哥也不说话,意味深长地盯着他看,看着看着,岳峰就不笑了,过一会坐正了,说了句:“还真是的。”岳峰他们跟神棍的生活,是基本没交集的,所以有事没事,都不会想起去找这个人,想找还得等他上扣扣,但是神棍不一样,他把岳峰他们的电话号码都记在小本子上,每次要去哪探险,都会打公用电话挨个通知:“我要去哪哪哪啦!”岳峰每次接到这种电话,都要骂他一顿:“爱去去,关老子屁事!”神棍一点也不介意,十天半月之后又来一通报平安的电话:“小峰峰,你老哥哥平安出来啦。”每次都被吼,每次都依然故我,后来跟毛哥他们一合,才知道他们也接过这样的电话,毛哥说:“谁不希望被惦记着,谁不希望有个家,到哪都能跟家里报备一下?神棍一个人,他那是把咱当亲人了吧,哪天他真的再也没出来,也算是给咱们道过别了。”毛哥这么说了之后,岳峰再接这样的电话,就很少去吼他了,偶尔还会叮嘱两句,比如小心、注意之类的,每次这种关心传达出来,神棍都感动的眼泪汪汪:“小峰峰,老哥哥会想念你的。”————————————————————就在岳峰因为季棠棠的问题空前绝后地“想念”神棍的时候,神棍绝后空前的没有去想念自己为数不多的这几个朋友,事实上,他胆儿也快给吓废了。事情还要从两天前的晚上说起。那天晚上,神棍夜半酣睡突醒,正煞有介事掐指推算,忽然在山洞的石壁上瞥到赤红眼珠一对,吓的嗷一声跳起来,就手摸了个馒头砸过去,砸没砸到不知道,但是那对眼珠子下一刻居然就到眼前了,在他右脸边嗖的一下,密密的毛从皮肤上拂过,神棍半边脸僵了三个小时不止,就这擦脸而过的一两秒,神棍初步判断这是一种虫,赤红色的是眼珠子,身上长毛,长度应该等于人的半拉胳膊。但是怪异之处在于,这虫应该是没长翅膀的,它怎么就能在瞬间从高处的石壁嗖的到他眼面前了呢,那简直跟炮膛里出弹的速度一样快啊。神棍觉得,他可能发现了一种不为大众所知的动物,没准还是史前的,这个想法让他又是担心又是欢喜,担心的是未知生物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比如有毒液、毒刺什么的,他大业未竟,不想作为科学先驱就这样献身了;欢喜的是万一他是第一发现者,这虫是不是就得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该起个什么名字好呢?是不是该把自己的国籍也给冠上去,比如中华神虫?神棍原本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