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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他夸我腰不错。但后来我才知道,所谓的“放不开”,仅仅是因为他怜惜唐玦,所以才百般温柔,百般迁就,不舍得折腾。而我不一样,我是体校毕业的嘛,有的是傻力气。第3章以后不用喊我季总了第3章以后不用喊我季总了07梦做完了,天也亮了,夏日的白昼总是来得很早。这世上最准的钟就是他的生物钟,无论春夏秋冬,他都会在每天早晨七点准时醒来,在这之前,谁都不可以吵醒他。而我的生物钟也为他重新调拨了时间,从七点半起床改为六点。他的胃不好,不太能喝酒,平时也一直很自律,昨天大概是情绪的缘故,他破例喝了很多,我没拦着,因为看到他这么难受,我也绝对不好受。为我戴戒指的时候,他那清醒的眼神有多绝望,恐怕全世界只有我知道。他的脆弱,从来都只给我一个人看。昨天婚礼上,他一再用行为强调,倘若唐玦没死,昨天的我八成就滚去观众席了。也许我连观众席都没资格坐,因为他一直不怎么喜欢我。不过我相信,唐玦一定会出面邀请我的,谁叫我和唐玦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呢。所以,就让他醉吧,喝醉了就没有这么伤心了,我也一样。离七点还差十来分钟,我坐在一旁,看着我新婚伴侣的睡颜。这世上恐怕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像他这样好看了,连睡觉的样子都好像是在镜头前的刻意摆拍。我碰了碰他直挺的鼻梁,又用指尖划过他形状完美的唇,最后收回手,无事发生地坐好。这种逆天的福利只有我能享有,因为从今往后,我就是除他以外大家公认的他的枕边人了。一想到这个,我就激动的不行。七点整,他慢慢睁开眼,我的心脏克制不住地开始嘭嘭直跳,窗外的阳光正巧洒进来,一下子铺了满床,混着一室栀子味的花香。“靖闲,早安。”情随景动,我扬起灿烂的笑,露出了一口大白牙,然而笑到一半我才想起来,唐玦从来不会这样笑,唐玦的笑容是四月春风,秋日暮雨,温柔又含蓄。我看我是得意忘形了。我不知道我这个大笑是怎么尴尬谢幕的,总之肯定很丑,从他微微皱起的眉头就可以看出。“抱歉,季总。”我有些慌乱地站起身来,动作太大甚至牵扯到了后腰的酸痛。“早餐已经准备好了,不是酒店的餐,是我自己做的养胃粥,我妈教我的偏方,很养人的,就是可能不太好吃……”我们昨晚没有回去,他拉着我从一楼的婚礼现场直接上了他六楼的专属套房,也就是这里,好在这个公寓式套房里配有厨房,我才得以施展老妈传授的秘籍。“如果你不想吃我做的,我现在就叫酒店餐上来。”他还是没有理我,也没有计较我直呼他名字的唐突,下床后直接去了洗漱间,这让我摸不透他的意思。不过这么多年来,我也没几次摸透过他。面对我的时候,他总是像一块冷硬的石头,走近一点,才发现上面覆着锋利的寒冰,随便碰一下就会见血。二十分钟后,他出来了,我依旧站在原地。“早餐呢?”他问道,声音不咸不淡,听不出情绪。“哦,我马上打电话叫。”我如梦初醒般四处找手机,找了半天才发现手机就握在我手上,而叫酒店餐也根本不需要用手机,打内部电话就行了。“我说,你做的。”“……”他喝粥的时候,整个过程我都紧张的不得了,我怕他会觉得难吃,因为我的厨艺实在堪忧,做饭这种精细的活儿,像我这种四肢发达的人天生就干不来。好在他从头至尾都没有表现出除了漠然之外的表情。喝完粥,他用纸巾擦了擦嘴。“我马上要去公司开会,你自己打车回去吧,这两天在家休息,不要去工作。”说完,他从皮夹里抽了几百元现金给我。“不用这么多,我……”他看了我一眼,用眼神切断了我后面的话,他最不喜欢我这样推推让让的样子,他喜欢唐玦那样的,被给予就大方地接受。况且五百对于他来说,根本不值一提。“那你别自己开车,昨晚刚喝酒,我打电话叫小王来接你。”他“嗯”了一声,开始打领带,天知道我有多想上手去帮他,却只能忍了又忍。出门前的一刻,他站在玄关道:“以后不用喊我‘季总’了。”08直到坐在出租车上的时候,我都没能成功止住脸上的沾沾自喜,司机师傅看我这么乐,忍不住调侃:“帅哥,什么事这么高兴?赶着去结婚吗?”“我昨天结婚!你看,婚礼上的妆都没卸完呢。”我指了指自己的脸。“哟,那要恭喜你了啊,对方是美女吗?”“是个帅哥,顶顶帅的大帅哥。”“那你的大帅哥呢?怎么没跟你一块儿,也好让我沾沾你们的喜气啊。”“他上班去了。”“……”司机师傅干笑了两声,“那他是个重事业的男人哈,挺好的。”出租车停在了锦绣小筑对面的大商场旁,我进去采购了一大堆养胃食材,然后给老妈拨了个电话过去,关于吃和营养这方面,老妈是我见过最在行的人。然而,电话没响两声就断了,和之前的很多次一样。有些失落,但意料之中。没关系,老妈行不通,还有万能的互联网,反正他的胃是一定要养的,谁叫我昨天纵容他喝酒了呢?过了马路,我刷卡进入小区。他在这里有一套跃层公寓,是专门给我住的,其实我有自己的房子,虽然还在苦哈哈地还房贷,但他要求我住在这里,我就只能听命了。然而,当我哼着小曲,兴高采烈地回到公寓的时候,才发现公寓里所有关于我的东西都已经被搬空了。两大袋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