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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跑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呜呜……”巴顿看着他杀气腾腾的脸,似乎对自己的命运有所洞悉,缩在角落里绝望地“呜呜”着,一边眷恋无比地看着院子里的桂树。李维斯顺着它的视线看去,心中不禁一动——莫非它是想再日一次那棵大树?怪可怜的,就当临终关怀吧……李维斯恻隐之心发作,将它拖到树底下:“去吧,亲,以后你再也不会有这爱好了。”巴顿欢呼一声,却不日树,而是飞快地在地上刨起土来。这是唱的哪一出?李维斯莫名其妙,用脚尖蹭了蹭树下的泥土,发现这里的地面异常松软,似乎被人挖开又填上过。Ohmygod!不会是埋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李维斯汗毛一炸,脑海中立刻浮现出经典悬疑剧的桥段——荒僻的别墅、人迹罕至的树林、潮湿阴冷的湖畔……那可都是杀人埋尸的绝佳场所啊!宗铭该不会是把什么人杀了埋在这里了吧?弑父的仇人?背叛的同伙?劈腿的前妻?“呜呜!”巴顿刨了半天,咬着他的裤脚叫他看。李维斯一低头,只见疏松的泥土里露着半只脚,显然这恐怖的院子里真的埋着死人!天呢噜!打911吗?不对,这地方得打110!李维斯整个人都凌乱了,一边想掏出手机赶紧报警,一边又想去楼上房间拿车钥匙赶紧跑路,左脚拌右脚差点摔了个跟头,一趔趄的工夫发现不对——这好像不是脚,而是一只拖鞋……想起早上巴顿埋掉的那只墨绿色格子拖鞋,李维斯依稀明白了什么,找了个铁锹挖了挖,赫然发现这棵树地下方圆两米的范围内竟然埋了二十多只一模一样的拖鞋!“啊哈哈哈哈!”李维斯仰天长笑,指着一脸谄媚的巴顿道:“你挺贼啊亲,你以为把偷走的拖鞋交出来我就会放过你吗?”“呜呜!”巴顿痴汉脸摇尾巴,表示正是这样。李维斯有点明白宗铭为什么会买这么多一模一样的拖鞋了——被狗拖走一只还能续上一只,不至于因为花色不同而丢掉一整双!有钱人也是很节俭的啊!李维斯笑够了,还是把可怜的巴顿拖进洗衣房,咔嚓一下切掉了它日遍群山无敌手的蛋。失去蛋蛋的阿拉斯加犬分外忧郁,虽然并不怎么疼,但似乎很明白自己失去了相当一部分的狗生乐趣,戴着脖套趴在狗窝里一动不动,对李维斯的柔声安慰毫不理会。“你会面对这一切的。”李维斯摸了摸巴顿的头,用脏衣篮将那埋了不知道多久的二十多只拖鞋捡起来,丢进洗衣机统统洗了一遍。傍晚时分,夕阳西下,金灿灿的阳光照耀在石湖农场美丽的庭院里,以及一排排墨绿色的格子拖鞋上。李维斯抱着冰激凌桶在桂树下欣赏美景,感觉自己这一天过得分外充实!天黑后下了一点小雨,李维斯吃过晚饭,照旧将宗铭的那份用保鲜盒装好,放在冰箱里,又煮了病号饭喂狗。一切搞定不过八点半,山间没有什么娱乐设施,唯一的投影仪还罢工了,李维斯捣鼓了一会儿无线路由,好歹把手机和笔记本连上了网,便回到自己房间去刷剧。看完一集两毛特效的仙侠网剧,又看了两集蒸汽朋克风抗日神剧,李维斯的猎奇心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觉亲爱的母国充满不可思议的魅力,简直应该每天晚上睡觉前跪下唱赞歌!洗完澡躺下,堪堪沉入梦境,李维斯忽然被一阵轻微的震动声惊醒了,爬起身去露台上看了看,依稀看见大门外的十字路上有一个大大的黑影,在门口逡巡了一会儿,闪进了旁边的树林。大半夜的,不会是等着袭击宗铭的吧?李维斯感觉那身影和自己昨晚遇上的“野人”有点像,不禁有些警惕,犹豫了一下,穿上衣服下了楼。院子里静悄悄的,月亮被云挡住了一半,风不时吹过,树叶哗哗作响,李维斯握着一根高尔夫球杆,将大门轻轻开了一道缝,闪身出去,沿着墙角走了几米,进入旁边的树林。林子里光线极暗,什么都看不清,李维斯小心翼翼往前走了五分钟,没看到那个“野人”的踪影,正想着要不要回去门口等着,忽觉耳后风声一响,倏然转身,只见一个巨大的黑影往自己扑来!李维斯身体反应极快,就地一滚躲开那人的袭击,站起身后立刻挥舞高尔夫球杆往他攻去:“你是谁!?”那人不答,口中发出野兽般凶狠的“唬”声,动作虽然不快,但因为体型太过彪悍,一拳一脚都带着骇人的风声。李维斯现在真的怀疑他是野人了——正常人哪有这样的体力啊?自己好歹也是练家子,在这家伙毫无章法的攻击之下居然有些左右支拙!“嗵”的一声,李维斯不留神被踹了一脚,倒飞出去撞在一棵大树上,刚要爬起来,那人蹂身而上,像个巨大的黑熊一样一跃而起扑了来。李维斯暗叫糟糕,正运气准备抵挡雷霆一压,忽然觉得四周的空气猛地颤动了一下,然后整个世界像是被静止了。没错,就是静止了,仿佛电影被按了暂停键,袭击者在原地顿住,头顶的树叶不再摇晃,连呜呜的风声都像是消失了!怎、怎么回事?李维斯想要眨眨眼,但惊恐地发现动不了,和周围所有的事物一样,他就像是被特制的胶水粘在了这一刻,完全凝固。只一瞬,或许只有一秒,零点五秒,或者更短,时间再次流动,树叶开始响动,那人嘶吼着向他扑来……李维斯只觉眼前一花,一个高大的身影倏然出现在他身前,仿佛一道鬼影一般,一把扯住“野人”,将他丢得飞了出去!是的,他就这么飞了出去,超过两百五十斤的身躯瞬间摆脱了重力的束缚,像树叶一样飘了足有五米远,砰一声砸在泥地上,昏了过去。什么情况?李维斯被这反科学的一幕惊呆了,目瞪口呆地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的男人。幽暗的天光下,他仿佛一尊神祇一样立在那里,身材高大而消瘦,看不清脸,只看到身上皱巴巴脏兮兮的T恤衫,以及全是破洞的牛仔裤,一双高帮军靴沾满泥土,仿佛刚和狮子老虎搏斗过,才从深山老林里出来。他看了一眼昏厥的“野人”,回身走向李维斯,声音沙哑而低沉:“没事吧?”李维斯仰躺在地,略有点呆滞地看着他,顿了两秒才道:“没、没事。”“起来。”男人伸出右手,“还能走吗?”“能。”李维斯回过神来,没敢握他的手,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同时注意到他右腿上箍着一个金属支架,走路略有些蹒跚。李维斯脑中灵光一闪——他不会就是宗铭吧?没等他开口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