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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工作的监视效果相同。当她对“与老师同学呆在一间教室里”这事表现出很大的不安,塔砂取消了她的课程,换成梅薇斯的贴身照顾——四分之一精灵自告奋勇要来照顾她。梅薇斯与杰奎琳相处愉快,尽管后者还是不开口说话。塔砂甚至看见梅薇斯抱起杰奎琳,寡言的小女孩长得特别小,瘦得可怜,眼睛在那张小脸上大得怵人,梅薇斯抱起她就像抱一只营养不良的猫崽子。杰奎琳任由婶婶抱着,依旧抱着琴,脸上的神情半是紧张半是神游天外。“那是个可爱的孩子。”梅薇斯慈爱地说,她跟塔砂说这话时还在给小姑娘做饮料。rou桂棒搅动着一种浆果与姜茶的混合物,枫糖浆在最后加入,让香甜的液体呈现出樱桃似的剔透红色。梅薇斯将之灌入一只圆底烧瓶里,塞上木塞,看起来有种奇特的可爱。这位药剂师做食物和药物时常会串着用器具,一药瓶rou丸与一碟感冒药都不算太罕见的搭配。话说回来,她做的药剂和食物之间也很缺乏界限,比如眼前这种香甜的饮品,一样可以清热止咳。可惜它最终没到杰奎琳手里。在这一群人当中,另一个不用工作的人是那个名为亚历山大的老人。他拄着一根很大的拐杖,拐杖和脚步一样沉,轻装能走出披甲的音效。亚历山大自称是个老兵,看上去也像那种会用军队指令教育子女的严厉老头,“儿子受不了管教因此逃跑去别处当兵最后战死”的剧本用在他身上没有一点违和感。有军官在他路过时下意识立正,稍后才为自己的条件反射发笑。塔砂曾见过撒罗的牧师冲去找这个老人,塞缪尔兴冲冲地进他的房间,失魂落魄地出来。这位城府不深的牧师把一切都写在脸上,倒是给塔砂排除了亚历山大是撒罗教徒的可能。维克多说那种木杖可能属于武僧,可能属于圣殿骑士,也可能是最近几百年的什么防身工具,这范围广到没用处。塔砂为这位须发皆白的健壮老人准备了养老院,但他坚持住在原处,哪怕要付出劳动换取房租。他是杰奎琳的临时监护人,忙于工作的外来者们,包括道格拉斯,都赞同让其中最不忙的大人来照顾小女孩。杰奎琳并不不反对,她白天去梅薇斯那里,晚上被亚历山大接走,梅薇斯送出饮料的那天也是。小女孩笨拙地捧着竖琴和烧瓶,小跑着跟上亚历山大。老人一如既往地大步走在前方,绷着一张脸——他总是如此,无论对梅薇斯还是杰奎琳,塔砂还没见他笑过。他在半路放慢了脚步,对小女孩伸出手。杰奎琳慢慢交出了手里的烧瓶,亚历山大接过来,没打开木塞,直接把它扔进了旁边的水沟。杰奎琳看了水沟一眼,什么都没说。下次梅薇斯问她要不要留在这儿不回去时,她依旧摇头,低头跟着亚历山大走。下一周,终于有人耐不住性子,跳了出来。马戏团后来招的人之一,那个独眼龙,跟踪并企图袭击梅薇斯。他是穿着夜行衣晚上乱跑过的人之一,这次行动也一样隐秘又明显。隐秘在跟踪水平高超,明显在既不拿驱灵符文也不知道躲避瞭望塔,在塔砂眼中显眼到可笑的地步。玛丽昂在独眼龙动手的那一刻从天而降,夺刀,反制,把这刺客牢牢摁在地上。独眼龙看起来很吃惊,仿佛想不通狼人少女怎么就突然接近了他。他的反跟踪水平固然不错,但玛丽昂有着塔砂在耳中导航,隔着面墙都知道独眼龙的动向。那独眼龙在审讯一开始便开口投降,半点都没有要死扛到底的精神。“算我倒霉!”他说,“我就知道……”他知道什么呢?塔砂无从得知答案了。“知道”一词话音刚落,更多内容还未出口,独眼龙的身体便抽搐起来。士兵掰开了他的嘴,梅薇斯打开一瓶药剂,往他口中灌去,然而一切已经太晚。独眼龙的抽搐不是什么事情的开始,而是猝死的外在表现。他的表情凝固在惊恐痛苦这一档上,残存的眼睛瞪着天花板,就这么死去了。审讯室一片安静,审讯者面面相觑。他们一开始便彻底检查过了俘虏,从衣服底下到嘴巴里,什么都没有。他死得如此突然。抓住间谍的消息被公开,他们没公开他的死讯。独眼龙作为钓饵被摆放出来,但没有任何人来灭口或救人。当晚有人向北边哨卡跑去,那里的哨卡已经重建,nu箭射穿了这个冲关者。“他们只是临时加入的人,当你急需人手,筛选不可能太过精确。”马戏团团长弗兰克说,“我很遗憾发生这种事,希望他们不会影响诸位对我们的观感。”线索在此中断,不安分的人销声匿迹。到了第三周,一切似乎又回到了正轨。事情似乎一天天变得更好,每一天过去,地下城的力量都变得更加强大。这个夜晚和往日一样平静。有人无声无息地跳出了窗户,他在阴影中前行,月光也没有捕捉到他的身影。他就这么走在街道的边缘,垫着脚尖,缓慢而隐秘。这已经超出了“善于躲避”的范围,他看上去并非躲藏在阴影中,而是与阴影相融,乃至带着黑夜前行。一名巡逻的卫兵在他两步以外的地方走过,提着灯的手举起来,往旁边的角落随意晃了晃,什么都没找到。卫兵离开了。要是塔砂能看清这个人的脸,她大概会十分惊讶。那个人不是油嘴滑舌的明星骑手,不是强壮而难相处的老兵,也不是神神秘秘的马戏团长。他是马戏团中普普通通的一员,一个安分守己的雇工,塔砂既没有见过他到处打听,也没有见过他在任何不恰当的时间出现在不合适的地点。他叫什么名字?比利?麦克?还是别的什么?他普通到了会被人遗忘的程度,哪怕是塔砂,要将这个人与某个特定的名字对上,也要花费一番力气。他有一个烂大街的名字,有一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体型,有一张不美不丑、没有刀疤粉刺的平庸面孔。他不走在第一个也不走在最后一个,别人笑他便笑,别人叫嚷他也附和,他的声音会让一大片人以为自己听见了哪个不太熟的点头之交。他就是那种没人喜欢也没人讨厌的家伙,同学会邀请会漏过他,迟到早退没人注意,放到地球上,还能用来说那种“这人走到商店面前,感应门没有开”的笑话。普通、平凡、没存在感到这种份上,也是一种本事了吧。真的是一种本事。普通先生走在红桉县的夜幕中,瞭望塔不曾捕捉到他的踪迹,一如此前的几次。这也是个合适的夜晚,积雪已经消融,没有下雨,大地上没有水渍,因此只要小心一些,普通先生就不会留下任何踪迹。当然,普通先生什么时候不小心呢?他一路走去了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