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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做错任何人,也没得罪任何人,可那个人却偏偏就可能因为他自己的问题去伤害你。是是这样的吗?这是刘梳第一次去思考人世间的不公与无常。等等等等!沈莫瞳忍无可忍地再次打断了曹风,因为他莫名地开始有点鸣不平了,真有那么爱掉书袋子那么蠢的人啊?!不是你编的吧?!就算我自认为文字功底也还不错吧,也不会每句话都引经据典啊!不,这不是蠢!曹风却一脸的严肃,就算那就是你的某一世,你也不准这么诬蔑他!呃曹风这么认真的反应倒有点出乎沈莫瞳的意料了。他从小出生在那样一个家庭,可以说那次之前人生是一帆风顺,身边的父母、好友和奴仆等对自己都是极友善的,从来没有经历过任何艰难坎坷,当然认识不到世间的险恶。这不叫蠢,叫单纯!而且他酷爱读书,冒出些句子来也很正常啊!曹风帮刘梳解释了一大通。看来你也很喜欢他那一世啊沈莫瞳看着曹风饱含爱意的眼神,不知怎地竟生出些微微的醋意来。不错!曹风一口承认了,坦白说,刘梳那世的性格虽然和我曾经认识的你有些差距,但刘梳这个名字的确是一直深深烙印我心里的,就连他那样天真烂漫的一面,我也喜欢得不得了!呵呵,你知道他最让我觉得可爱的是哪次吗?他讲到这里的时候,露出了微微的笑意,是那次厨房事件所谓厨房事件,是指冷凝自那以后就和刘梳成为了相交甚欢的朋友,等他伤好后,有一次提出要亲手做饭给刘梳吃,刘梳听后,也坚决要跟进厨房帮忙。当然,作为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丞相公子,刘梳之前是从来没下过厨的,做事情难免就显得笨手笨脚了些。不过他倒是十分勤快,知道冷凝打算做鱼,就主动提出要帮他将鱼清洗并开肠剖肚。冷凝心想,这种准备工作毕竟技术含量比烹饪本身要简单多了,也就同意交给刘梳来做。谁知,刘梳忙活了没一阵子,手指就被鱼刺不小心刺破了。哎呀!刘梳轻呼了一声。没事吧?!冷凝紧张得不得了,连忙拿起他的手指查看情况,见伤口还正在冒血,更是惊惧不已,一边帮他按压止血,一边高呼道,来人!快请太医!!公子受伤了!!不不用那么夸张吧?刘梳觉得他有些太小题大做了,不过是手指的小小伤口而已,还找什么大夫?胡说!小伤口也不能掉以轻心!冷凝对刘梳态度少有的强硬,你知道吗?有些鱼刺中可能是有毒的!有人就是被鱼刺刺到然后就一命呜呼的!啊?!那么严重?刘梳又认识了一次这个世界有多么危险,以及对了我还第一次知道鱼是有刺的呢以前都是别人剔完刺做成菜端上来的冷凝石化了。他怔怔地看了刘梳良久,才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哈哈哈!怎么还会有人不知道鱼有刺啊!!就就是不知道嘛刘梳白皙的脸唰的一声红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听到这里的沈莫瞳已经快要抓狂了,我的前世怎么会是这样的白痴啊!!!就算你不准我说,我也要说,这根本就是白痴!!!!!!!呵呵这次曹风倒是没生气,反倒意味深长地冲着沈莫瞳笑了笑,其实,那次的事还有后续发展的,不过就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事了。原来,那日惊动了太医的事,也很快传到了刘梳的父亲刘广坤的耳中。不久后,他就面若寒霜地到了儿子的房中。爹?您来了?孩儿给爹请安。刘梳恭敬地行了个礼。他一看父亲的脸色,就知道没什么好事,心中不免有些畏惧。虽说刘广坤内心也是很疼爱这个独生子的,但那时强调的是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以父亲对儿女来说是处于绝对权威地位的,再加上刘家又是标准的严父慈母,刘广坤平时表面上十分严厉,所以刘梳对他可谓是又敬又怕。哼!看看你都做了什么好事!刘广坤瞟了一旁的冷凝一眼,你这段时间整天和一个奴才黏在一起我本来都睁只眼闭只眼,可你竟然变本加厉,居然为了他跑厨房去瞎闹腾?!你疯了不成?!!爹您容孩儿禀告!刘梳忙道,阿凝他就是那次救我的人这个我知道!刘广坤冷冷地打断他,那又如何?!我不是已经赏过他白银千两了吗?!难道他因此就忘了自己的身份不成?!奴才该死!冷凝连忙往地上一跪,都是奴才的错!是奴才不该教唆公子进厨房!请老爷莫要怪罪公子!不错!都是你这狗奴才的错!刘广坤一声怒喝,来人!将这奴才拉下去,重打五十大板!!爹?!!刘梳在情急之下脱口而出,您不可以这么做!!!你说什么?!刘广坤啪的一耳光重重打在刘梳的脸上,你居然为了他跟我这么说话?!!的确,在那个要求子对父绝对服从的年代,这种违逆是难以想象的。!!!冷凝大惊,不由得心痛得要死,公子,你别再管我了!!刘梳则摸着脸,十分惊愕地看着父亲父亲虽然严厉,平时也最多也无非就是狠狠训斥一番,长这么大,还是他第一次动手打自己。哎刘广坤见了儿子立时便高高红肿的脸颊和溢出血丝的嘴角,也有些后悔,罢了!这次就饶了这奴才!你们好自为之吧!扔下这句话,他就转身走了。之后,他也没有再管过刘梳和冷凝之间的事。然而,即使这样,两人也终究没有走到一起。几个月后的一天,刘梳忽然平静地对冷凝说,自己要成亲了。是皇帝的赐婚,和一个什么大将军的女儿。很奇怪的是,冷凝居然没有对此表示任何异议,只是微笑着说了一句恭喜你,祝你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沈莫瞳惊讶地问:为什么啊?你就不再争取一下吗?!有什么可争取的?曹风现在回想起这件事,还是觉得自己的决定并没有错,据说,十个男人之中,最多只有一个是喜欢男人的。所以你十世中有九世都喜欢女人,我也已经习惯了。我那时的任何行为都无法改变这一点。如果我大吵大闹一番,只能让我们间的友情也从此破裂罢了。那一世,刘梳视我为朋友,为知己,这就够了。我实在不忍心破坏这么美好的关系。后来,我们也一辈子是最好的朋友虽说追求失败的时候我经常会说那我们做朋友吧这种话,可很多时候彼此都因为种种原因渐渐疏远了。真的做一辈子知己的情况,几乎是近三千年来唯一一次做到。我终生未娶,阿梳还让他的儿子认我作干爹怎么样?是不是很美好?沈莫瞳从曹风始终挂着微笑的嘴角,看出他那一世过得的确并没有太多遗憾。作者有话要说:放心,之后不会每一世写一两章滴~这一世是特殊情况啦~~第14章13讲完了这个长长的故事后,两人已经不知道骑着小红马绕着跑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