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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黄铜小灯托上,端在手里,“所以我们要速战速决,在蜡烛烧完之前,把失踪的小孩子带回来。”第132章、番外一、归乡03萧潇关掉手电筒,只靠着手里的蜡烛烛光,带着阮暮灯,沿着崎岖的小径朝前走去。蓝幽幽的烛光中,阮暮灯觉得,不过就是蜡烛光和手电光的区别,但他脚下蜿蜒曲折的山间小径,却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截然不同的一个空间。阮暮灯看到了一些来来往往的“人”。和他用慧眼分辨阴阳时,凭目标身体周遭笼罩的气晕来判断是人是鬼是妖是仙不同,他现在所见的来来往往的“人”,都能清楚辨认出外貌。这些人之中,有些穿着寿衣,形体发虚,呈现一种毛玻璃似的半透明感;有些则虽然保持着人形,但长相却很奇怪,宽额突眼塌鼻阔口的什么样子都有;另外一些甚至完全就是非人的存在,比如长着四条蜘蛛腿的春凳、豁口的大酱缸什么的。阮暮灯想到一个词:百鬼夜行。明明是这么狭窄的一条山间小道,竟然能让这许多的鬼怪通行……“阴间道与阳间路不同。”萧潇拉住阮暮灯的手,凑到他耳边轻声解释道:“人世间有许多阴间道的入口,是鬼怪阴魂出入阴阳的通道。只要走进了阴间道,阳世间的空间、时间规则就不再具有意义。”他想了想,打了个浅显易懂的比方:“就比如说我们现在吧,如果不沿着原路返回刚才那两颗槐树的入口,而是在半小时后重新找一个出口离开这里的话,那么我们很可能会发现自己出现在几十公里外的县城里,而时间已经是第二天天亮了。”阮暮灯看的杂书很多,自然也看过不少类似的民间乡野怪谈。例如某人夜闯坟地遭遇鬼打墙,怎么都走不出去,正惊惧难当的时候,忽然前头出现了个提着个灯笼的人影,依稀像是他已经往生的爷爷,某人立刻跟在人影后面,被那飘飘忽忽的灯笼光领着走了一段路,等他回过神来时,才赫然发现,他现在已经不仅已走出了那篇让他迷路的坟地,还一夜间走了上百里,人已经站在邻村村口了。“原来这就是‘走鬼路’。”阮暮灯点点头,轻声感叹道。萧潇抬眼瞥了瞥自家徒弟,“其实,你以前也走过一次阴间道来着。”“什么时候?”阮暮灯惊讶地睁大眼。“你大概不记得了。”萧潇哈哈笑了起来,但为了不惊动旁边擦身而过的鬼怪们,他把笑声压得很低。“当初我们在郗家村的时候……就我变成了狐狸那次,弎子开车来接我们下山,他中途走的,就是阴间道。不过你那时候昏睡过去了,所以才没有看到一路上的异象罢了。”经自家师傅这么一提点,阮暮灯立刻想起,那日弎子确实问过“白意鸣”要不要抄近路,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他把车灯光转成了一种诡异的蓝色,随即将车子开进了一条他从来没见过的狭窄的山间小道中。“不过,在这儿盲头苍蝇似地瞎逛也不行。”萧潇说着,指了指面前的一条分叉路,“这蜡烛大概只能再烧半小时,得赶紧将小孩子找到才行。”“可是,我们要怎么找?”阮暮灯问道。“除了我们之外,这条阴间道里,阳气最盛的,应该就是那个实打实还是童子身的小男孩了。”萧潇笑了笑,用符纸折了两个小包,里面包上坟头土,又将小符包别在了两人胸前,遮掩住他们两个大男人身上的阳气。随后他咬破手指,将左手无名指的指尖血,小心翼翼地擦拭在了罗盘的指针上。“好了,这样就行了。”这擦拭指针的一招,名叫“描眉”。平常在阳间使用的罗盘,一旦到了阴间路,就会因为阴气过重,超过了罗盘阴极的上限,而变得无法使用。所以,萧潇用自己的血,像画眉毛一样,涂抹在了罗盘指针上。经过“描眉”这一步骤处理的罗盘,人血中的阳气覆盖在了指针上头,抵消了周遭环境中过剩的阴气,就能让它重新具有辨识阴阳的能力。不过“眉”过的指针,即便之后抹掉上头的血迹,但其对阴阳极的感知已经被打乱了,这罗盘也就算是报废了,变成了彻彻底底的一次性用品,就只能用上这么一回。“跟着罗盘走,它会帮我们找到失踪的小孩儿的。”萧潇伸出舌头,舔掉手指上残留的血迹,“希望拐带小孩的‘那东西’,还没有把人带出去太远。”两人盯着罗盘,一路疾行,眼看着指针颤动的幅度越来越大,证明他们已经越来越接近鲜明的阳气来源。阮暮灯和萧潇干脆小跑起来,只凭着一簇幽蓝飘忽的烛火照明,在漆黑的小路间追赶前头不知是什么的东西。“在那儿!”阮暮灯一直睁着慧眼,远远就看到小径的前头,有一小团模模糊糊的黄中偏橘的光晕——那是属于阳气正旺盛的童子身的小孩儿特有的气晕色泽——除了失踪的男孩子之外,这条路上不可能还有其他人。那团小小的黄橘色光晕旁边,还有一团灰黑色的光晕,看颜色就是阴魂怨魄一类的东西,只是颜色要比普通灰白色的游魂要深沉暗淡一些,显然力量也更强大一些。“我还以为是什么厉害玩意儿呢……”萧潇发出一声嗤笑,“原来不过是个还没化出替身的鬼修。”说话间,两人已经追得越来越近,足够能清楚地看清小径前方摇摇晃晃地走着的小男孩,还有拉着男孩的手的白衣女人。那女人很高、很瘦,身高怕是跟萧潇齐平,身上穿的是一件白色的寿衣,一手提着个写着“奠”字的白灯笼,灯笼里头烧着的蜡烛,透出仿若鬼火似的幽蓝光芒,另一只手牵着男孩子的小手,似乎很是亲密的摸样。从背影看,那女人有一头梳理得整整齐齐的乌黑油亮的长发,在脑后编成一条粗大的麻花辫儿。她显然也注意到了身后的动静,停下脚步,回过头来,露出一张清秀但极度苍白的年轻少妇的脸。“你们……这是在找宝宝吗?”看到明显是冲着她来的萧潇和阮暮灯,白衣少妇脸上并没有露出任何惊讶或慌张的神色,只是淡淡地问道,说着松开握住男孩的那只手,改为轻轻地抚摸着小孩的头顶。被白衣女子温柔抚摸的那小男孩儿,长相平凡、皮肤黝黑、衣着简朴,脸蛋、手脚连带着一身运动衫,全都蹭的脏兮兮的,正是乡野孩童最普通的模样。只是他此时眼神呆滞麻木,像个失了魂魄迷了心窍的木偶一般,一动不动地站在女人身边,全然没有七八岁年纪应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