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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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楠笙穿着一身雪白的貂绒大氅,同色系的帽子和皮靴,把自己整个人包裹进雪白的伪装里,完美的融入周围被大雪覆盖的山林间。时节进入深秋,黄河以南的秋季开始变得凉爽干燥,但这里,奉别山上的秋季却已是白雪皑皑,这里的雪粒粒分明,再来年夏季到来前几乎不会融化,干净的一尘不染。 “鬼美人同志,那边就是我们汇报的发现有动力车痕的地方。”站在林楠笙身侧说话人正是林公馆对门那家山货店掌柜刘晖,“大约半个月前,我们的人进山时发现一处新的车痕,奉别山这附近崇山峻岭,汽车是过不来的,山里的土匪全部走路或者骑马,除了进山打猎的,老百姓很少进山,但是那处痕迹不是汽车也不是马车,有点像电驴子,轻便快捷,比马车快,比汽车隐蔽。” 林楠笙拿着远镜往刘掌柜手指的方向看去,那一带十分隐蔽,却是奉别山少有的能通车的路,虽然汽车肯定开不上来,但是电驴子确实可以。“有劳,带我过去看看。”林楠笙收起远镜说到。 两然骑上马,这马就生长的这片雪山里,鬃毛又长又厚,身形高大壮硕,跑起来穿梭在林间灵活又迅捷。幸亏这些天奉别山下雪少,刘晖又特意保存过这些痕迹,所以虽然时隔半个月,地上依稀还能看出来原本的痕迹。林楠笙跟着车痕一路走,直到山脚下消失不见。“我们当时就是追到这里发现车痕不见了,当时附近再没有找到别的可以藏身的地方。”刘掌柜说道。 林楠笙看着戛然而止的车痕,总不可能凭空消失,一定还有别的路。这时林楠笙发现就在崖壁上有一个山洞,这洞门口还有半化的冰墙。这几天天气好,没怎么下雪,冬日暖阳虽然不比烈日但是连着照上几天也能融化一些薄冰。那山洞口恐怕就是因为那一层薄冰遮挡,非常完美的隐蔽于周围的雪山体里,刘掌柜的人当时从下面往山腰上看,正好看到冰墙的折射面,根本看不出来那后面还有一个山洞。幸亏这几日阳光好融化了部分冰墙,露出来一角山洞,才打破了先前完美的伪装。 “应该就是那里了,半月前正是一场大雪,为这个洞口做了完美的伪装,你们追到这里的人才没能发现。走吧,上去看看。”林楠笙拴上马,准备从坡势较缓的地方上山。 “且慢,若是日军还留在……还是我去,您在这看我信号。”刘晖接到的任务有两个,协助鬼美人破获此次日军的生化武器投放计划只是其二,最主要的任务则是不惜一切代价保护鬼美人。 林楠笙知道刘掌柜担心为何,他拍拍刘晖的肩膀道:“日军从此借道乃是不得已之举,但凡其他路能快一点他们也不会选择奉别山这个道路崎岖的山路过边境线。且奉别山里山匪凶悍,日军暂时也没有有效的办法一举歼灭他们,所以行事会加倍小心,路一通他们便会即刻离开,不会再在此多做逗留。我现在去看,也只是看他们是否留下一些痕迹,能判断他们的特点。” 刘晖知道林楠笙分析的很对,他不好再阻拦,只能跟着林楠笙上山。但是一绕过悬崖接近山洞时,两人便发现此处有人,果然从山崖下根本发现不了这处山洞里的任何动静,林楠笙心中一动,这地方倒是个绝佳的屯兵所,就是不知道里面的空间有多大。 对方极其警觉,比林楠笙这个长期在隐蔽战线的特工还要敏锐,仿佛野兽一般,在林楠笙两人还未绕上山崖时便已察觉他们的存在。不过林楠笙也并不慌,此时他已基本断定对方也只有两人,空旷的山洞内不宜放枪,双方只能选择冷兵器对战,二对二他并不觉得己方会输。况且他依然坚持自己最初的分析,运送武器的日军已经离开了,此时山洞内的应该不是残留的日本兵。 “鬼美人同志,还是你先撤,我掩护,回到咱们约定的地方就有我们的人在那里守着,他们会带你回茂林镇。”刘晖挡在林楠笙前面说到。 “已经来不及了,对方恐怕早就知道我们有两人,我就算现在走他们若成心一网打尽,也必定会追上我。不如我们在这里把人解决了,以绝后患。”林楠笙知道对方是高手,任何侥幸心理都不能有。 林楠笙袖中藏刀,这刀是陈立夫给他的,仿照着当年荆轲刺秦王用的那把匕首锻造,杀伤力高又很灵活。林楠笙谨慎而缓慢的走入洞口,走近之后则更加坚定了要将此处作为屯兵所的想法,洞里十分宽阔,且保暖隔音,白天还能晒到太阳,实乃驻兵的上选。山洞并不是直来直去的,绕过一处山石才进入腹地。 只见洞内有两人两马,距离稍近一些的男人半蹲在一处突出的山石上,他一手拿着一把和林楠笙手上差不多的匕首,一手拉着一根有些类似于卷尺的东西,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皮衣皮靴,外面罩了一件同色的长款皮衣,尽管在这个季节穿的实在说不上保暖,但他整个人稳如磐石,在零下几十度的天气里也毫不瑟缩。远一点的男人手里拿着那根卷尺的另一头,正低头看着地上慢慢的往里走,他穿着深棕色的皮衣皮裤,套着一件全黑色只衣领处有一撮黑白相间的皮毛的大衣,他腰间别着一把长刀,林楠笙认识那是苗刀,既不好锻造,也不好驾驭。在靠近林楠笙这边的转弯处,拴着两匹骏马,膘肥体健,一看就是有种血的好马。 洞内的两人见有生人闯入,也未作惊慌,除了他们手上此时还未完成的活计,还因为他们对自身实力的自信,他们并不怕这两个突然造访者。而此时,林楠笙也看清了他们竟然在丈量车痕,这洞里果然有许多未能消除的痕迹。看着两人的打扮和气质,林楠笙心中有了猜测,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啊。 “这痕迹有些像日本兴东贸易公司造的97式军用侧三轮摩托车的,那车带一个拖斗,既能坐人也能放东西。”这个发现对林楠笙来说无疑是令他振奋的,这样不仅锁定了敌军运输的工具,还能针对这种车辆设置障碍。他看着不远处的两个男人,抿了抿花瓣一样的薄唇,试探道:“能让我过去看看吗,我能判断的更加精准一些。” 从一身雪白仿佛一只误入人间的玉兔一样的林楠笙出现在庞青云眼前时,他就已经下定主意要占为己有了,他笑的张狂,“可以啊,让你后面一直揣着枪的那个滚回去,你一个人过来。” 刘晖比林楠笙还要早的意识到他们碰上的是什么人,他在此地经营多年太清楚这一带的局势了,奉别山上两头猛虎,庞青云和莫十三,手下的土匪有上万人,已经赶上一个军的编制了 ,并且这上万人中有将近半数是真的士兵,全是当年张大帅麾下战无不胜的东北军,1928年庞青云不过二十岁,因不服易帜改编带着把兄弟莫十三落草为寇,当时可有不少官兵愿意跟着他们兄弟俩进入这环境险恶的奉别山自立为王的。刘晖从一见两人开始就在心中盘算如何带林楠笙逃走,这两人绝不会与日本鬼子为伍不假,但也绝对不待见国民党军,林楠笙现在明面上的身份是国民革命军援北军总参谋,就怕这庞青云看他不顺眼发难,这边刘晖正急着想办法,那边就怕什么来什么。 “大当家的,我刘某人敬你是条汉子,你虽然不属于正规军但日寇你也没少杀,这山下的村镇哪个不是仰仗你的势力存活,我等确实误入此地,此番回去后必不再踏入奉别山寨范围内。”刘晖知道跟他绝不能硬碰硬。 “我说你这小老儿废什么话,我大哥看上的人,什么时候放跑过?你乖乖滚回去,我们不为难你,但是他必须留下。”莫十三——也就是腰上别着苗刀的男人不知何时已经离他们很近了,他用刀鞘点点刘晖警告他。 刘晖内心焦急,他很诧异庞青云对林楠笙的执着,因为据他所知,奉别山山寨不是个打家劫舍的土匪窝,与其说他们是土匪,不如说是群不服礼法的散兵更为合适。他们只打劫日寇和洋人,还有黑吃黑,附近山上所有的溜子他们都打劫,他们装备好人多,打仗时极度服从纪律,所以才能发展成为东北一霸。在不打小鬼子的时候他们确实很自由散漫,但再自由散漫也没干过打家劫舍欺男霸女的事,归根结底就是庞青云治下有方,所以刘晖起初虽然紧张但并不太担心,因为他知道庞青云不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这回他对林楠笙的执着却让刘晖实实在在的开始担忧了。 “这……大当家的,二当家的,这……”刘晖急得辩解,却被林楠笙轻柔的打断了,“好了刘掌柜,我不会有事,你先回去,一切听我的信儿,切不可擅自行动。”林楠笙从来不是个把自己置于高高在上立场的人,他明白他想救他的国家,想要帮助信仰的党组织革命成功,很多人很多事,他必须以自己为诱饵,才能把他锁定的猛兽一一集齐。 林楠笙是刘晖的绝对上级,他的命令刘辉不敢不听也不敢违背,他最后看了看林楠笙那双满含秋水的眸子,里面有淡淡的笑意,也有无尽的坚定。 看着刘晖转过弯消失在洞口,林楠笙猛地被身后的人抱入怀里,“呀~~~”猝不及防的落入一个坚硬而火热的怀抱,林楠笙轻叹出声。 “胆子不小!”庞青云舔吻过林楠笙敏感的颈侧和耳垂,在林楠笙耳边说道:“蒋介石手下能收到你这么个尤物,真是便宜他了。”庞青云将林楠笙转过身正面对着自己搂在怀里,他咬住林楠笙水润的薄唇一字一字说道:“不过从今天开始,你是老子的了。”